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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很大? 行銷人+廣告人必看的 『行銷十誡 』
Posted by Andy Tsai | Filed under 網路行銷, 隨手札
行銷道德?
今天看到一個國外行銷達人 Darrin Clement 提倡的 『行銷十誡』。這是他們公司在進行一個新的行銷企劃案之前,或是購買一個行銷企劃前會跑過一次的清單。看的時候,非常認同,但是同時,會想台灣的消費者跟行銷人是否會認同呢?
突然想到了非常有名的 “殺很大”。就迅速的做了一下搜尋。想了解這個行銷案的效益跟褒貶。
我節錄了三個我認為還不錯的評論/資料。供你參考。而看完後再看看DC的行銷十誡。

「殺很大」這兩支廣告雖充滿爭議及話題,也達到快速知名的目的,但並非來自於創意!而是來自波濤「胸」湧的女主角「瑤瑤」!導致廣告的焦點都被「瑤瑤」的「搖搖」吸乾抹淨,也好像淪於對她少女一十八胴體的偷窺及意淫而已!有時這也是做廣告為了追求強效,卻不顧品牌格調,把廣告當成春藥,所付出的代價-為了要殺很大,殺雞取卵走煽情腥色偏鋒,反而讓真正想玩的人因此感到丟臉,望而卻步,最後卻反而殺了自己!
雖然在產品導入期,這兩支廣告迅速打響了「殺很大」的品牌知名,算是有達到廣告目的之設定。但這樣的廣告,真正帶給TA及媒體的滿足是什麼呢?看看事後被宅男及媒體給擠爆的活動現場,人手一機,或俯拍呼之欲出的豪乳,或像捷運偷拍之狼一樣的仰拍裙內風光的胯下,恨不得鏡頭能長驅直入,穿透馬甲及蕾絲短裙的貪婪表情,說穿了,大部份只是在消費對幼齒女生合法的偷窺及意淫!
….. 很簡單!做廣告不是在彩虹頻道,播AV女優賣壯陽藥,或像蘋果日報,一天到晚靠著爆乳穿幫照來賣報,不論你殺多大,就算要追求有效,但也不要因此殺雞取卵,殺了做廣告及自己的品牌格調!
文案達人唐先生帶你看廣告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tangcd-advertising/article?mid=2438&sc=1
[Andy: 前輩的金玉良言。讚讚]
這次他們大膽啟用素人加上話題,沒想到成功打入宅男們的心。
超愛線上遊戲,桌面上放的也是代言人舒舒和瑤瑤的相片,宅男電玩家甚至還常苦惱要放誰比較好。線上遊戲玩家承逸坦言說,「蠻親切的啦!跟我們比較沒有距離感。」
讓玩家感覺零距離,代言人瑤瑤費用低和配合度超高,成功發揮最大廣告效益,不但在電玩界打響名號,讓這款線上遊戲第一天推出,就有超過10萬人上線。就是相準這種宅商機,電玩業者不再迷信大牌,紛紛找素人代言。
線上遊戲行銷總監蔡奕欽表示,「像之前有一個一線的模特兒天后,她代言的遊戲就賣的很差,我們為什麼要找一些素人代言,就是讓一些所謂的御宅男,他們覺得有一些親切力、也不是這麼高高在上的感覺。」
廠商大膽嘗試素人代言,成功用最低成本、發揮最高廣告效益,以瑤瑤代言的電玩為例,推出57天就狂賣賺了3千萬,瑤瑤也在短短兩個月內,包括代言節目活動就賺了100萬,證明宅男經濟也是殺很大!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陳智菡、莊勝利)
[Andy: 為什麼新聞總是讓我無法信賴?特別是單一報導]
…根據網路的一些行銷高手的觀察,發現到廣告是暴紅沒錯,但是沒有紅到遊戲,反而同時段打廣告的同業,在遊戲熱門指標排行網站「巴哈姆特」的成績都還算不錯。所以,大部分的行銷人對於「殺很大」這個廣告的滲透力與影響力給予正面的評價,但是對於帶動網路遊戲的銷售,以及人氣的帶動,卻是相當的難看。
不論進行何種實體的行銷也好,網路的行銷也好,永遠要把「效益」放在第一順位,形象、知名度…都可以放在後面一點。過去的工作經驗中,就曾經發生過花了幾十萬元購買時尚雜誌的廣告,只是為了推廣一個購物網站,最後得到的結果是廣告費花了,登上國際性的雜誌了,但是網站的流量卻跟刊登前沒有兩樣,更別提帶來消費訂單了。
Rising Star 行銷人看世界
http://risingstar.pixnet.net/blog/post/26431852
[Andy 順便吐苦水: 效益為先,不做形象。花錢花在刀口上=『直效行銷』。但是很多 "高檔次"的老闆,都認為直效很 low(像叫賣)卻不知 直效行銷也可以很value 並且為每分行銷費用帶來真正的利益。]
Andy:
我撥了電話問了一個在戲谷當行銷經理的朋友,這款遊戲的人氣。他給我的答案是很差。
而在任何遊戲權威網站上面的熱門排行榜上(巴哈姆特/遊戲基地 等),皆看不到 殺Online的蹤影。 就以巴哈姆特討論版而言。第一名是:魔力寶貝2: 昨日人氣是 909240 (文章數: 6328); 第十名:預言Online 昨日人氣是 114995(文章數:541)。殺Online排在第53名 昨日人氣是5107 (文章數: 15) 所以這回『數字會告訴你一切』是真的。
而進到殺Online版裡最熱門討論的文章是 “遊戲公司為什麼要這樣” 談的就是為什麼要把廣告做成這樣。其中有人回應。 “市場需求啊”。 這讓我想到殺豬的屠夫,在殺豬之前都會拜拜然後默念:「豬啊!豬啊!你莫 怪,你是人間一道菜,他不吃來,我不宰,你向吃的去討債。」這樣到底是誰的罪過?只能說,個人業力個人擔,別想推卸責任,也推不了。
『行銷十誡』
黃金之誡: 我希望別人這樣對我嗎?
公平之誡: 誰會被影響?這樣公平嗎?
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做之誡: 我希望每個人都這麼做嗎?我希望活在那樣的世界裡嗎?
誠實之誡: 這個訊息代表真相的嗎?還是只是部份真實?
父母之誡: 我父母如果知道這個,他們會怎麼想?他們會給我什麼建議?
兒女之誡: 我會願意向我的小孩解釋這一切,並希望他們也如此的做嗎?
宗教之誡: 這跟我的信仰有衝突嗎?
良心之誡: 這會違背我的良心嗎?會讓我不安且有罪惡感嗎?
後果之誡: 這個行為會不會產生不好的副作用?我會後悔嗎?
頭條之誡: 如果這個行為被放在我家鄉報紙的頭條,我會有什麼感受?